关于印发《会议管理制度》的通知
为了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,强化决策的规范化、程序化、制度化、民主化,规范会议组织,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我院《党委会议议事规则》《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》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(试行)》等精神,坚持从严从实控制会议数量,坚持务实高效提高会议质量,坚持重在落实强化贯彻执行,修订会议管理制度如下:
一、会议分类
(一)党委会
1.党委书记主持,党委委员、党委办公室主任等参加,根据会议内容由党委书记指定列席人员;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,原则上每两周一次,周四下午召开。
2.主要内容:按照《党委会议议事规则》讨论决定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确保各类事项在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和党的纪律,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决策。
(二)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
1.党委书记主持,院长、副院长、党委委员、党委办公室主任等参加;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,原则上每月一次,周四下午进行。
2.主要内容:按照《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》组织学习,通过学习提高院领导班子成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。
(三)党务工作会
1.由党委书记或分管领导主持,党委办公室主任、各党支部书记、支部委员等参加,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,每季度召开一次。
2.主要内容:听取贯彻落实院党委部署及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开展党支部工作情况,检查各党支部贯彻执行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和建立党支部工作台账等情况,研究分析党支部工作。
(四)院长办公会
1.院长主持,副院长、院长助理、院长办公室主任等参加。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组织,原则上每周二下午召开。
2.主要内容:按照《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》讨论决定医院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工作重要事项,研究提出拟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。
(五)中层干部会
1.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,院领导、各科室主任、副主任、护士长参加。院长办公室负责组织,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,周五下午进行。
2.主要内容: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和党委会议、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,总结医院前一阶段工作,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。
(六)行政例会
1.院长主持,早上8点召开,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组织。周一至周五,院领导、行政职能科室人员参加。
2.主要内容:周一,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总结汇报上周完成工作及本周工作计划,反馈“联系服务一线日”情况;院领导进行点评,通报医院运行情况,安排部署本周及下一阶段工作;周二至周四,总值班汇报值班情况,院领导根据需要部署安排工作;周五,总值班交接班后,由交班者所在科室围绕医疗管理、法律法规、服务理念、工作感悟等内容进行学习。
(七)各协调议事会议、专业委员会会议
1.各协调议事会议由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,领导组成员参加,领导组办公室组织;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,委员会成员参加,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。
2.主要内容:根据各协调议事机构和专业委员会职责,研究分析部署工作。
(八)职工代表大会
1.由工会负责组织,每年至少召开一次。
2.主要内容:听取医院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、财务预决算、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,对事关医院和职工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(九)年度工作会
1.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,医院中层干部或全院职工参加;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组织,每年至少召开一次。
2.主要内容:总结通报医院年度工作完成情况,安排部署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。
二、会议纪律及相关要求
(一)通知会议至少提前一天,做好会议准备工作。
(二)所有参会人员须按时参会,提前5分钟到场,不得迟到、早退或无故缺席,确因有事不能参会的应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,严格会议请假制度。
(三)所有参会人员进入会场须保持安静,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;会议过程中参会人员应保持精神集中,做好相关笔记,不得扰闹喧哗;会议结束后要检查“身边一平米”,摆好桌椅,带走垃圾,检查随身物品。
(四)对党委会、院长办公会形成的决议,由“两办”负责督促执行、跟踪反馈。
(五)对于党政会议形成的决议、印发的文件、布置的任务等,参会人员应做好传达、执行、落实工作,保证各项工作落地生根。
三、会议室管理
为保证医院会议室的正常有序工作,对管理使用作如下规定:
(一)会议室是集体工作、学习、活动的重要场所,要保持室内清洁、整齐,器材、物品完好,以备随时使用。门诊三楼电教室、东会议室和四楼会议厅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,远程会诊中心由信息科负责管理,护理示教室由护理部负责管理,其它会议室由场地所在科室负责管理。
(二)会议组织者须提前向相应会议室管理科室申请,防止出现同时占用。经同意后,由会议室管理科室派人交点主要物品、器材使用注意事项与方法。使用科室根据活动需要派人布置。
(三)使用期间,应注意爱护室内财产、物品,保证完好无损。开启会议室电子设备、专业器材时须请管理科室人员给予协助,会议室使用完毕及时告知管理科室安排专人清点器材,关闭设备。
(四)使用后及时清除垃圾,尽可能按原状整理、摆放物品,并与管理科室共同清点、接收。如有损坏须现场声明损坏部位和原因,以便及时修理。
(五)会议室物品一般不外借,请自觉遵守。特殊、紧急公务借用,须经管理科室同意并打借条,用后及时归还。
(六)所有管理使用人员都要加强责任心,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良好和集体利益不受损失。
(七)未履行上述规定或不负责任,造成物品丢失、设备损坏、线路烧毁,要分别情况承担责任,严重损失要负经济赔偿之责。
本会议管理制度由“两办”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